返回 第三十四章 我打个电话  国民法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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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十四章 我打个电话 (第2/3页)

目标是找到犯人。但警方破案,首先要做的是固定证据,其次是找到犯罪嫌疑人,第三是成功起诉,第四才是找回失物。

    若是一起命案或重案,那达成首要任务,也就是固定证据,也勉强算是工作合格。抓不到人,再想办法追逃就是了,有些嫌疑人犯案之后就跑路,无法逮捕也是没办法的事。

    但换成一起盗窃案,仅仅固定了证据,显然是不合格的。不仅受害人不满意,警方自己都不满意。相当于用一两天,两三天的时间,做了无用功。

    在盗窃案中,警方必须一次性达成前三个目标,也就是固定证据并抓到人并办案起诉,才勉强算是完成了该项工作。可即使如此,依旧达不到报案者的最低期望值,也就是找回失物。

    可就算是找到失物,同时完成了四项任务,对警方来说,这次行动的收获依然是极小的。仅仅只是破获了一起案值数千元的案件,抓获了一名或数名轻罪犯,挽回了数千元的损失。

    所以,在警力向来匮乏的小县城,盗窃案之类的,从来都是低关注度的案件。只有一段时间的报警量暴增,发现了团伙作案或系列案件,才可能略微积极一些。前提是最近没有新发的命案和其他重案。

    而对直接参与案件的民警们来说,盗窃案不仅没营养,还很烦。

    因为这种案子不仅仅是他们不重视,局内其他同事也看不起,所以,做指纹要排队,请现勘要求人,看视频纯靠自己,哪哪都是最低优先级的配置……

    就这,还不能叫唤,叫唤就是不懂事——做指纹的大拿正在做命案,做抢劫积案,做系列纵火案呢,你拿一个现发的电动车盗窃案来要求比对,难道还想插队不成?

    好在江远自己就会做指纹,还懂得现勘……

    对电动车这种盗窃案来说,有这两种技能,也算是够用了。

    又聪明又谨慎,执行力又强的人会去参加高考,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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